想爭取路口增設行人穿越道或號誌,流程是什麼?
平台整理・附官方來源(種子題)
這是誰的權責
縣市政府權責單位:縣市政府交通局(會勘)
官方怎麼說
行人穿越道與號誌的增設屬地方政府交通主管機關權責,需評估車流、視距與事故紀錄,通常以會勘方式處理。
里長或議員可協助提出會勘需求;平台可協助累積同一路口的反映件數。
來源與查證日
- 我的 E 政府(各縣市政府 1999 為民服務專線入口)(查證日 2026-09-19)
- 交通部(查證日 2026-09-19)
本頁由平台整理公開資訊並附上來源連結與查證日期;實際權責、受理方式與規定可能調整,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在你所在的縣市,要找誰
請選擇你所在的縣市,系統會列出對應窗口(不預選、不記錄你的位置)。
其他縣市(官網查局處+1999)
其他縣市請用下表:縣市政府官網查詢局處,或直接撥 1999(各縣市政府為民服務專線)。
本表只列六都,且只放實測可行的官方網址;未列出的局處請以 1999 為入口。實際權責仍以各縣市政府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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